根据ESMA的声明,这项提案主要针对希望直接向欧盟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非欧盟加密资产公司。这些公司将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条件下服务欧盟客户,即仅当客户是服务的唯一发起方时(被称为“反向招揽”)。欧盟政策制定者已在此方面加强了规定,这给外国公司增加了在欧盟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压力。
ESMA表示,它和欧盟国家的监管机构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护欧盟内的投资者和遵守MiCA规定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防止非欧盟和不符合MiCA规定的实体进行不当入侵。该提案已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最晚将于2024年底发布最终文本。
除了该提案,ESMA还提出了第二套指导方针,用于判断何时将加密资产视为“金融工具”,受到欧盟另一套MiFID规则的约束。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对加密资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欧盟市场的稳定和公平。